工作地點:延邊州安圖縣礦區(qū)或和龍縣礦區(qū),需駐礦工作,不能接受請勿投遞簡歷。
崗位職責:
1、負責礦山的全面建設,礦山的開采及選礦管理;
2、落實公司下達的各項生產、安全、費用指標,完成采礦任務;
3、領導、指揮各分管副礦長、抓好設計、生產、技術、質量標準化、機電、基建等礦山生產技術管理工作;
4、組織制訂礦山年度生產經營方針、目標、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,并按要求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;
5、組織并督促礦山安全環(huán)保各項工作,對礦山生產安全負責。
任職資格:
1、采礦、機電、地質、通風、測量、安全等專業(yè),大專學歷或中級職稱,年齡35-55周歲;
2、10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;能夠獨立主持礦山生產與建設工作,具備扎實的專業(yè)知識;
3、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能力,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抗壓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