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任職資格
1. 年齡要求:年滿 18 周歲,無犯罪記錄和不良飛行記錄。
2. 語言能力:能夠正確讀、聽、說、寫漢語,無影響雙向無線電對話的口音或口吃。漢語能力
應符合局方相關要求。
3. 學歷要求: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。
4. 體檢要求:持有局方頒發(fā)的Ⅰ級有效體檢合格證。
5. 執(zhí)照要求:
(1)持有商用固定翼執(zhí)照或航線運輸駕駛員執(zhí)照,以及現行有效的飛行教員等級。
(2)駕駛員執(zhí)照和飛行教員執(zhí)照須包括與訓練課程中所用航空器相對應的類別、級別和機型。如
果訓練課程需要儀表等級,執(zhí)照中應包括相應的儀表等級。
(3)無 CCAR-141部航線運輸駕駛員(飛機)整體課程停飛經歷。
6. 飛行經驗:符合 CCAR-61 部第 61.61 條關于機長近期飛行經歷的要求及第 61.59 條的熟練檢
查要求。
7. 健康狀態(tài):身心健康,并通過局方要求的心理測試。 二、崗位職責
1. 教學任務:針對學員的基礎、經驗和能力水平,制定和實施飛行授課計劃,提供符
合規(guī)章要求的地面和飛行訓練,確保完成公司及基地各級規(guī)定的教學任務。
2. 飛行指導:負責飛行前的準備和飛行后的評估,分析并糾正學員的常見飛行偏差,
確保學員達到飛行教學的標準要求。
3. 飛行記錄管理:在學員的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,記錄教學內容、課時和日期,確
保每位學員的訓練記錄真實、完整。
4. 階段評估與推薦:如實記錄學員的每次訓練的時間、地點、評分及評語,推薦學員
參加階段檢查、實踐考試及技術評估,并對推薦意見負責。
5. 考核準備:在申請人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,證明其已準備好參加 CCAR-61 部規(guī)定
的理論考試或實踐考試。
6. 學員進度反饋:及時反饋學員的訓練質量,確保上級和相關部門及時了解學員進展
情況。
7. 記錄保存:按照規(guī)章要求,飛行教員須將學員的訓練記錄保留至少三年,確保所有
簽字和推薦記錄完整、真實。
8. 團隊協(xié)作:接受主任飛行教員或助理主任飛行教員的管理,確保飛行訓練的質量與
安全。
9.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薪酬福利參考:6000-15000元/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