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職資格:
1.3年及以上法務相關工作經驗或者律師工作經驗,具備建筑企業(yè)法務工作經驗優(yōu)先考慮。
2.通過司法考試資格證書。
3.熟悉法律文書的寫作,具備司法資源的優(yōu)先。
4.具備良好的法律談判溝通技巧,較強的分析處理問題能力、文字處理能力、協(xié)調應變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操守。
5.吃苦耐勞,積極主動,責任心強。
崗位職責:
1.獨立開展訴訟工作,如立案、保全、起草各類法律訴訟文書、參與案件的庭審與仲裁等。
2.起草、審核各類合同及協(xié)議,審核與修改商務函件。
3.負責組織公司員工的學法普法教育,對公司的重大業(yè)務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;對董事長交辦的法律事務進行處理。
4.配合有關部門對客戶的重大投訴、糾紛提供法律支持,并參與談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