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管理工作,根據(jù)總體安排和工期要求制定好科學可行的施工計劃;
2.負責組織對履約過程中的各種設計、生產、技術、質量、安全、成本等相關工作的實施和考核,確保工程質量、安全、工期、效益目標的實現(xiàn),認真履行合同;
3.負責協(xié)調處理業(yè)主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、設計單位、分包單位及國別主管部門的關系,確保工程項目正常進行;
4.負責工程款的催收與工程結算,負責項目最終財務決算、對項目經濟效益盈虧和審計負責;
5.負責與項目利益相關方的溝通聯(lián)系,維護良好的項目管理環(huán)境。
任職資格:
1.學歷本科及以上,新能源科學與工程、能源應用工程等相關專業(yè);
2.作為項目負責人,具備不少于2個綜合能源項目的設計、投資、開發(fā)、運營全周期負責經驗,其中至少1個有區(qū)域影響力的大型/創(chuàng)新型綜合能源項目負責經歷。所負責產能、用能項目累計運營能源總量(包括自產和代購能源量)超5000萬kwh,或所負責節(jié)能項目超100萬m2;
3.具備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和職業(yè)素養(yǎng),溝通能力,服務意識;工作細致,責任心強,具有團隊合作意識;
4.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;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、一級建造師(機電工程)、一級造價師(安裝工程、水利工程)優(yōu)先;
5.具備流利的英文聽說讀寫能力,BEC中級或具備同等英語水平;熟練應用日常辦公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