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任職要求
1.身體健康;
2.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,法學、統(tǒng)計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、數(shù)學等相關專業(yè),具有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不受以上專業(yè)限制;
3.掌握行政法、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(guī),具有相關科研或市場項目經驗者優(yōu)先;
4. 具備良好的文字功底,具有獨立撰寫行政公文、科研論文、研究報告的經驗。
(二)崗位職責
開展行政審批領域相關政策、技術與科研項目研究,開展行政審批領域具體標準研制與推廣應用,從事相關的對外交流、市場開拓和服務等工作。